各学院、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:
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,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,根据教育部关于科研管理“三个意见”和《关于加强直属高等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》及校内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经学校领导同意,拟对学校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计目的
通过审计,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,提出整改措施,促进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,防范科研经费使用违纪违规行为;促进科研工作的健康开展,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绩效,推动学校廉政建设。
二、审计范围
2013-2015年横纵向科研项目及校内基金项目,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。
三、有关要求
各学院、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审计工作,积极配合,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(包括电子数据资料)和必要的工作条件,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
监察审计处
2016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