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?

时间:2024年09月11日  点击:[]

问: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?

答: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组提供的资料包括:

(一)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;

(二)有关项目立项、论证、申报和审批等文件;

(三)学校审查批准的预算;预算调整方案及批准文件;

(四)招投标文件;各种合同、协议、谈判资料等;

(五)专项资金项目凭证、账簿、报表和决算报告等;

(六)与预算执行和决算有关的资料;

(七)建设项目在实施期间购置的设备清单;

(八)与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种文件、决议、决定、会议纪要、领导批示等资料;

(九)项目建设期间,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、评估时形成的结论性报告、意见或决定等资料,以及项目验收前的总结报告;

(十)其他有关资料。

上述资料也可由审计组凭审计通知书向相关职能部门调取。